攀枝花市实验学校2016年学校保洁及绿化比选公告

发布者:陈加兴         时间:2015-12-25          阅读量:2457

攀枝花市实验

2016年学校保洁绿化比选公告

因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校长会研究决定,将学校保洁及绿化对外承包,

一、工作范围:

1、保洁范围:除教学楼楼道外的所有公共区域。包括:第一至第五教学楼(一楼走道、厕所)、知新厅、行政楼(会议室、校领导办公室、值班室)、综合楼(楼道、厕所、多功能报告厅)、六艺馆(厕所及楼道)、家属区等公共区域。以及学校临时安排的保洁任务。

2、绿化范围:校园内所有花草剪枝(不包括荞木)、施肥、浇水、培土、除虫等;两个鱼池的清洁管理。

二、具体标准:所有地面全天无纸屑,无果皮,无食品包装盒、带等垃圾。建筑物墙面无脚印、球印,无乱写乱画等。墙角、天花板、走廊天棚无蜘蛛网。栏杆无积尘。厕所(四无一净):即室内无异味,墙面无乱写乱画,地面无脚印、积水,便槽无尿垢、便印,水池洁净无堵塞。家属区楼道无积尘、蜘蛛网等,房前屋后清洁,无垃圾。

三、承包期限:承包期为壹年,从2016121日至2017120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经学校考核合格合同方可延长两年。

四、学校提供以下便利: 1、学校食堂营业期间为保洁公司在校上班员工提供工作餐。 2、为保洁公司在校上班员工提供午休场所。 3、学校负责提供保洁需要的水电,其余清洁物品均由保洁公司自备。

五、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一)报名时间:20151224日至20161417:30止。(二)报名方式:愿参加比选的单位可到学校总务室进行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中标单位该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报名时需提供本单位的相关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资料需密封后送学校总务室,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地 址: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总务室办公室(行政楼二楼204

联 系 人:陈加兴 联系电话:13330723181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攀枝花市实验学校保洁绿化具体要求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保洁绿化具体要求

    为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树立“书香校园、阳光校园、成功校园”的良好形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提出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早上:800完成卫生打扫工作。

      8001200保洁人员对全校卫生进行保洁。

下午:1500完成卫生打扫工作。

      15001830保洁人员对全校卫生进行保洁。

二、保洁工作范围:

   保洁范围:除教学楼二楼及以上走廊外的所有公共区域,包括第一至第五教学楼(一楼走廊、厕所)、知新厅、行政楼(会议室、校领导办公室、值班室)、综合楼(楼道、厕所、多功能报告厅)、六艺馆(厕所及楼道)、家属区等公共区域以及学校临时安排的保洁任务。  

三、保洁工作标准:

所有保洁工作范围全天无纸屑、果皮等垃圾。建筑物墙面无脚印、球印,无乱写乱画等;墙角、屋顶无蜘蛛网,墙砖与墙面接缝处无灰尘,教学楼栏杆无积尘;厕所无异味,地面无脚印、积水,便槽无尿垢、便印,便槽、水池洁净无堵塞;喷泉、景观水塘等水域无废弃物和漂浮物;垃圾桶内垃圾外溢,外表干净;家属区楼道无蜘蛛网,房前屋后干净整洁。

四、保洁工作要求:

    1、保洁人员遵守学校规定,佩戴工作卡上岗,保质保量的完成本人负责区域的清洁工作,并保持所管区域内清洁,工作期间,不擅离岗位。  

2、以下范围每天打扫2次(上下午各1次)并全天保洁:地面、道路、走廊、阶梯、绿化带、花盆、教学楼安全围网。

    3、垃圾桶每日清倒2次,及时清洗擦拭,做到垃圾桶内垃圾不外溢,外表干净。

    4、所有厕所每天至少清扫冲洗2(上下午各1次)并全天保洁,做到无臭味、黄垢、便迹污迹、垃圾等。

    5、室外扶手、栏杆、景观、雕像、挂件、墙面等(包括六艺馆前及馆内艺术长廊所有摆设物品及挂件)每周至少清扫、擦拭1次。

6、所有学校会议室每天清扫1次,做到干净整洁。

7、喷泉、景观水塘等水域每日巡视打捞保洁,做到无废弃物和漂浮物;喷泉池视水质情况及时清理清洗换水(每学期至少清洗2次),做到水质清澈见底。

8、学校家属区每周1次(清扫楼道、擦栏杆、拖地面),并做到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丢弃物、楼道无积尘、无蜘蛛网等

9、如遇各类会议、社会考试、运动会、上级检查等活动,学校会临时提前通知,保洁公司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卫生保洁工作。

五、绿化工作要求:

    绿化工人对校园内所有花草剪枝、施肥、浇水、培土、除虫等;根据天气情况适时浇水,保证植物生长。由于管理养护不当导致植物枯死须进行相应赔偿。

六、其他工作要求: 

    1、保洁工具必须按指定的位置摆放,要求统一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2、所有保洁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收集学校内部废旧物品。

3、所有保洁人员拾到物品应交还至学校德育室,不得自己保留。

4、所有保洁人员不得因捡拾垃圾物品在校园内发生争吵。

七、工作监督检查:

    如保洁员的保洁工作不能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或保洁人员违反学校规定,经学校德育室告知后,3次未有明显改善,学校有权做出与保洁公司终止合同关系的决定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校每天将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未能准时保质保量完成卫生保洁工作,一次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扣50/次。

本办法自2016121日起实施。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