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学生食堂安装吊顶及设备采购项目比选邀请书

发布者:总务科         时间:2019-06-13          阅读量:2310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接受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委托,现对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学生食堂安装吊顶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以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项目比选。

一.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内容如下:

01包  学生食堂安装吊顶项目

02包  学生食堂安装中央空调项目

2.该项目由评标专家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工期:2019年8月15日前完工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01包适用)。

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五.现场报名时间和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19614 9:00分 至2019618  16:30 分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比选文件发售地点和比选报名地点: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7号6号楼2楼1号)联系电话:0812-2332067 苏女士;比选文件售件:4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比选。报名单位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七.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0196 19 14 时(北京时间)

八.比选时间:2019 6 1914 时(北京时间)

九.比选地点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76号楼21

.联系方式

人: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812-5105936

代理机构: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982359187、0812-233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