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拔中层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党办         时间:2019-05-27          阅读量:8100


全体教职工

为扎实做好选人用人工作,进一步充实学校中层干部人才队伍,同时结合学校发展的需要,经2019年5月27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总务科副科长1名。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规范选人用人“1+5”文件及市委规范选人用人“五个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精神,制定了《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开选拔的组织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有序进行,学校成立“2019年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光恒

副组长:汤中荣  唐  勇  林建华

成  员:杨    陈加兴  朱福显  彭于松  吴  聪

蒋四海(纪委委员)  杨  渝(纪委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办负责干部选拔聘用的日常工作。

二、竞聘岗位及名额

总务科副科长1名。

三、选拔条件和资格

(一)选拔条件:1.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敏锐性强。2.敬业精神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师德师风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3.能力素质强。熟悉相关业务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相关技术;吃苦耐劳,坚决执行校党委决定决议;有团队精神,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和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4.思想作风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工作扎实,公道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报名资格:本校在职教职工,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一级)及以上职称,在学校工作五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达“合格”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程序

(一)宣传:将选拨岗位及职数,通过校园网、学校微信群、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在校内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二)推荐:有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三)资格审查:召开学校党委会议,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报名基本条件和资格的审查。

(四)民主测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在学校教代会上进行民主测评,满意率须达三分之二及以上。

(五)组织考察:结合民主测评结果,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召开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人选。

(六)公示:将拟选的中层干部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

(七)聘任:公示期满后,若群众无异议,由校党委书记颁发聘书后进行履职,同时报上级党委备案,试用期一年。

五、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六、纪律要求

(一)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方式拉票贿选,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资格。

(二)提供考察对象的材料要真实,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三)对违反干部选拔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29日(周三)17时止。

七、报名地点

校党委办公室(行政楼203室)。竞聘者需要填写《攀枝花市四中(市实验学校)竞聘中层干部报名表》。

 

 

 

                       中共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竞聘中层干部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