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公开选拔中层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汤中荣         时间:2018-09-12          阅读量:4256

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2018年9月10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行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选拔聘用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年级主任、职能处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办主任负责干部选拔聘用的日常工作。

二、选拔条件

1.思想条件:政治立场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好;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2.工作表现:坚持原则,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以身作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服务意识强;有吃苦精神,有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的办事能力;有创新精神,提高工作效率的管理能力;有团队精神,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的协调能力。

3.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在学校工作五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熟悉学校工作,具有较高工作协调能力及公文写作水平。

三、程序

1.宣传:选拨岗位及职数,通过校园网、学校微信群、教职工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推荐:有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3.资格审查:召开学校党委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4.民主测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在学校教代上进行民主测评,满意率须达三分之二及以上。

5.组织考察: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同时结合民主测评进行全面考察,党委会研究决定人选。

   6.公示:将拟选的中层干部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 7 天,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

7.聘任: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由校长颁发聘书后进行履职,同时报上级党委备案,试用期一年。

四、纪律要求

(一)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方式拉票贿选,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资格。

(二)提供考察对象的材料要真实,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三)对违反干部选拔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上午12时止。

六、报名地点:党委办公室或副书记办公室。竞聘者需要填写《攀枝花市实验学校竞聘中层干部报名表》。

 

 

 

           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