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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今年攀枝花中考招生规定发布,你所关心的都在这里!
《攀枝花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重要内容摘录
今年中考的大变化
体育分值由40分增至60分,中考总分由715分增至735分。
在志愿设置上,增设提前批次志愿,不再设置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励志班志愿。
在录取批次和顺序上,首先录取提前批次志愿
01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其中生物、地理考试已于2017年6月完成。
02
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日期 科目 | 上 午 | 下 午 |
9:00—11:00 | ||
6月12日 | 语 文 | 物理、化学3:00-5:30 |
6月13日 | 数 学 | 政治、历史3:00-5:00 |
6月14日 | 英 语 |
特别提醒: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时间另行安排。凡因特殊原因未按期参加实验操作、体育考试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补考,时间为:体育6月16日上午,实验操作6月16日下午,补考具体安排由县(区)招办负责通知考生。我市2019届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15日9:00—11:00。未参加我市2018届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应参加2019届生物、地理考试。
03
考试命题
我市2018年中考实行全市统一命题,命题工作由市教科所统一负责,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命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02
阅卷及分数统计
2018年中考试卷统一实行网上阅卷,阅卷由市招办负责,市教科所具体实施,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阅卷全程监督。成绩的合成及对外发布由市招办负责。
05
考试成绩计分
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各100分,实验操作30分(物理、化学、生物各10分),体育60分。
1.升学成绩计分
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的90%+化学的80%+(政治+历史)的35%+(生物+地理)的30%+实验操作的50%+体育。
满分735分。
2.毕业各学科成绩按A、B、C、D等级形式呈现,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06
如何查分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需要查分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三日内通过县(区)招办登记报市招办申请查分,一律不查卷。
07
关于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办法
考试前由考生自主填报升学志愿。我市2018年中考志愿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学校可以组织考生集中进行网上填报,考生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网站,对自己的志愿进行填报和修改,各批次志愿网上填报的起止时间另文通知。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志愿集中网上填报的组织指导工作,必须充分尊重考生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学生填报升学志愿。各学校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对于在我市招生的各类高中学校,应做好其办学性质、收费标准等方面的解释工作。各学校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要宣传引导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各学校须将县(区)招办打印出的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交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考生及家长(监护人)要对志愿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招生范围
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攀枝花市成都外国语学校(民办)面向全市招生,其余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
(三)志愿设置
1.在提前批次志愿内,设置攀枝花市成都外国语学校(民办)一所学校。
2. 在第一批次志愿内,分别设置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实验班、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班两个层次填报。其中,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实验班、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班分别设置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可任选一所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凡未填报第二志愿的,虽成绩达到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也不能录取。
3.在第二批次志愿内只设置第一志愿,考生可选择填报本人户口所在县(区)(市外在攀就读考生限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县区)所属的普通高中。
4.考生在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专科、第四批次三年制中职学校志愿填报按《四川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进行。五年制高职专科(含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志愿与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互不兼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可与一般普通高中和三年制中职学校志愿兼报。
08
关于录取
(一)录取批次及顺序
提前批次:攀枝花市成都外国语学校(民办)。
第一批次: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实验班、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班。
第二批次: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
第四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攀枝花市成都外国语学校(民办)自主招生部分的录取由学校自行组织,在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前结束。凡已被攀枝花市成都外国语学校(民办)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市其他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录取。
(二)普通高中的录取
1.全市所有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的录取由市招办组织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每个批次指令性计划录取结束后立即在攀枝花市教育体育网(http://www.pzhedu.cn)上公布录取结果,供学校、考生查询。各初中学校负责下载和公布本校考生的录取情况。
2.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的文化成绩不低于本校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的70%。报考艺体特长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报名条件并参加专业测试,艺体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3.报考市体育中学中职班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招生考试,由市体育中学自主录取。
4.为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缓解初中择校压力和校际之间升学的过度竞争,引导初中生源合理分流,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三中和市七中教育集团分别把招生计划的60%用于定向切块分配,具体办法另文规定。县(区)所属普通高中同样拿出招生计划的60%用于定向切块分配,具体办法由县(区)制定,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09
加分项目
普通高中录取照顾加分政策见下表:
(1)考生身份类加分
项 目 | 加分分值 |
革命烈士子女 | 10分 |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籍考生 | 5分 |
省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子女 | 10分 |
苗族、傈僳族考生 | 10分 |
苗族、傈僳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2)素质教育类加分
①科技类
项 目 | 加分分值 |
应届初中毕业生获攀枝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者 | 15分 |
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全国一、二等奖者 | 10分 |
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二等奖者 | 5分 |
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者 | 10分 |
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二等奖者 | 5分 |
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者 | 10分 |
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二等奖者 | 5分 |
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电脑机器人竞赛获全国一、二等奖者 | 10分 |
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电脑机器人竞赛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二等奖者 | 5分 |
②体育类
项 目 | 加分分值 |
参加省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四川省学生体协组织的规定比赛取得个人前两名、集体前两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 | 10分 |
参加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的比赛取得个人前两名、集体前两名的主力队员(50%队员) | 5分 |
③艺术类
项 目 | 加分分值 |
参加四川省校园艺术节比赛获得一等奖者 | 10分 |
参加四川省校园艺术节比赛获得二等奖者 | 5分 |
参加四川省中小学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获得一等奖者 | 5分 |
(3)过程评价类加分
项 目 | 加分分值 |
省人民政府或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的“见义勇为个人” | 20分 |
市人民政府或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的“见义勇为个人” | 15分 |
县(区)人民政府或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的“见义勇为个人” | 10分 |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市教育体育局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 | 5分 |
以上各项加分以最高项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考生素质教育类加分限指考生在初中阶段所获得的奖项。
(4)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按《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等十二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攀委办发〔2003〕14号)和《攀枝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稳定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才〔2010〕3号)中有关规定办理入学。
10
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高中毕(肄)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在职从业人员。
1.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录取。
(1)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四川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进行组织。
(2)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统一招生录取不划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办组织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由各招生学校在市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有序进行。
(3)为尊重考生意愿,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弥补新生报到出现的缺额,录取时市招办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生源情况和学校办学条件调整学校招生数。经市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招生可按一定比例超录新生。
(4)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专科的录取照顾加分政策按照《四川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办理。报考五年制高职专科,东区和西区的汉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其中,苗族、傈僳族考生加20分),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的汉族考生加15分、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2.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按《四川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
3.中等职业学校的补录(含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按《四川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进行,自主招生在市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地进行。中等职业学校补录前应认真清理统一招生录取的未报到考生名单,并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办理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补录手续。
为避免因数据不完整造成考生被多校重复录取,导致新生学籍注册和国家资助政策不能顺利实施,市招办在办理中等职业学校补录时,将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招生校验系统》的要求进行校验,确保录取数据的规范和准确。
4.录取通知书。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市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予以确认。中等职业学校在向学生发录取通知书时,要同时寄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申请指南及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申报表和申请指南。
5.考生档案。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市招办统一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的纸质档案主要由《考生登记表》和《志愿信息确认表》等组成。这部分考生的档案由县(区)招办组建。中等职业学校新生纸质档案由学生及家长凭加盖有市招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县(区)招办领取,新生报到时交学校有关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在收到新生档案后,应组织学生填写《考生登记表》中的“本人简历”和“自我鉴定”两栏,学校在“录取学校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学校自主招生的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自行组建,组建办法按照四川省大学中专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后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招普〔2003〕48号)要求办理。
6.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严格按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和标准采集考生基础信息。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统一招生补录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录取数据要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招生校验系统》的要求进行校验,确保录取数据的规范和准确。
7.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其他政策按《四川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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