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实验学校综合楼四楼报告厅舞台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者:陈加兴         时间:2017-06-30          阅读量:1971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综合楼四楼报告厅舞台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对学校综合楼四楼报告厅舞台进行筽改造,按要求进行公开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比选人(项目业主)攀枝花市实验学校综合楼四楼报告厅舞台改造工程(计划工期15日历天)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天之内。工程规模(以图纸为准),工程竣工经学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总工程款

二、比选要求:凡参加比选的单位,须缴纳壹万元(10000元)的比选保证金。比选结束后,中选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到学校签订施工合同,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的,将示为自动放弃,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不退还保证金,中选单位将依次递补。中选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所缴纳的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三、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单位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索取比选文件: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比选的企业,自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 7月6日12:00止,到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总务室交资质材料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明(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自备U盘到学校总务室索取比选资料(电子文档)。2、投标单位在拿到比选资料后,须于2017年7月6日17:00前,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交到学校总务室,比选时间学校另行通知。3、报价要求:实行一次性报,4、参加比选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非法人本人参加投标的,请出示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联系方式:比 选 人(全称):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

邮  编:617000

联 系 人:陈加兴

联系电话:0812—510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