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者:杨崑         时间:2017-03-03          阅读量:3884

各支部:

请认真把握《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攀组组〔2016〕103 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全文见附件):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

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深入实施“四个加快建设”发展战略凝聚力量。

二、方法步骤

(一)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党员深入学习: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4)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

(三)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学校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教风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为人师表不够、入党动机不纯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四)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

提醒:党员评议应于2016年12月完成,各支部要形成“评议结果”、每个人应交有“自我剖析材料

注意:1、各支部应将“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及时通达本支部党员。2、各支部还须再组织支部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测评表要留存,要有文字记录)。

(六)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

(七)问题整改。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组织指导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的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请各支部将拟定的组织生活会时间提前通知给联系本支部的相关领导)。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7 年3 月底前完成,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


附件: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