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

发布者:杨崑         时间:2016-12-07          阅读量:3368

标题

请正反面打印“登记表”和本支部“互评表”各1份。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1.doc


各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制度性的常规工作,是坚持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经研究,校党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依据,以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紧密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认真客观检查评议每个党员在坚持理想信念,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党员民主评议,查找不足、处理违纪、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对象、方式、等级

1、评议对象:全体教职工党员

2、评议方式:按照学习教育、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组织审定、结果处理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评议等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党员数量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20%以内

4、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评等级。

三、评议内容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依据,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1能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否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党组织决定,自觉服从党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

2是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是否带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4能否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升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5是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凡符合以下各条其中一款的即可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完成党所分配工作的;

2、经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以迷信活动为职业的;

3、有信仰宗教行为的;

4、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公肥私,党员形象不佳的;

5、讲落后话、办落后事,在社会上起消极作用的;

6、不讲职业道德,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

7、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言行。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时间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的实施步骤为:

1、学习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委员会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学习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全面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以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个人自评。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评议对象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对照标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可在校公告栏进行下载)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对照党员先进性要求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公正评价,得出民主评议结果。

4、组织审定。支委会对每位评议对象的评价和反映、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等级。评议的结果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结果处理。对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党支部可通过会议形式进行表扬。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表决。对确属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评议对象,要就他们所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作出劝退、除名或限期改正的处置意见,并报党委备案。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谨慎,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其应有作用。

五、评议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充分认识到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融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为一体的一项工作制度,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手段和有效办法,要确保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各级党组织要开展调查研究,对本支部党员队伍状况进行认真地调查摸底,做到“三清楚”:一是党员的基本情况清楚;二是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清楚;三是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清楚。结合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或党支部书记会议进行思想发动,明确评议要求。

3、各支部书记亲自抓,党支部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各支部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布置本次党员民主评议的各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4、各支部要结合本年度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以及党建实际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此次评议情况作为今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参考依据。

5、请各党支部在12月28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将评议结果上报学校党委。《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由党支部存档,以备待查。优秀党员和受处分的党员,都要逐人整理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民主评议材料,可以存入单位的文书档案。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