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实验学综合楼(含食堂)三楼建设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发布者:陈加兴
时间: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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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实验学综合楼(含食堂)三楼建设项目施工 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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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攀教计(2014)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并报经市教体局同意,决定对综合楼(含食堂)三楼进行建设,现按要求进行公开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 项目名称 | 综合楼(含食堂)三楼建设(计划工期30日历天) | 建设地点 | 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 | 实施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一周之内。 | 工程规模 | 见效果图及清单。 | 建设资金 | 自筹资金 | 其他 | 工程竣工经学校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70%,余款一年后支付。 |
二、比选内容: 按改造效果图及清单进行施工,施工中如有增量,需经双方现场确认。 三、比选要求: 凡参加比选的单位,须缴纳贰万元(20000元)的比选保证金。比选结束后,中选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到学校签订施工合同,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的,将示为自动放弃,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不退还保证金,中选单位将依次递补。中选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所缴纳的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单位,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行业资质。 2、 2015年以来承建并完成至少有2个以上校园建设的工程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索取比选文件: 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企业,在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 6月28日17:30止,到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总务室交资质材料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明(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自备U盘到学校总务室索取工程相关资料(电子文档)。 2、参加比选单位在拿到相关资料后,须于2016年6月29日17:30前,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交到学校总务室,比选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3、报价要求:一次性报价。 4、参加比选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非法人本人参加投标的,请出示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攀枝花市实验学校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鸿福巷14号 邮 编:617000 联 系 人:陈加兴 联系电话:0812—3328111 2016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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